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核岛辅助系统调节阀(核级)设备采购(第二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1HDGC0223122.2 招标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核岛辅助系统调节阀(核级)设备采购(第二次)2.3 招标项目概括
2.1 厂址 海南昌江核电厂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20″~108°54′23″、北纬19°27′5″~19°28′2″。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2.4 招标范围
2.2 设备名称: 核岛辅助系统调节阀(核级)设备数量: 合计82台阀门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 公称直径(DN):DN8-200;驱动方式:电动、气动、自力式;设计压力最大:17.13Mpa(g);设计温度最高:110℃;质保等级最高:最高QA1;抗震等级最高:1A;鉴定等级最高:K3。其他需满足规格书要求。2.5 交货地点
DDP海南核电现场2.6 交货期
模块相关阀门(RNS341~344VN、RNS381~383VN):3#机组2022-10-30,4#机组2023-08-30。 其他阀门,3#机组2022-12-31,4#机组2023-10-31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或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 需要取得核级调节阀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及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本招标设备,且在有效期内。 3.3.2 投标人应具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核岛辅助系统调节阀(核级)设备采购售价:1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 开户 收款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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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p.cn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