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1-25334
项目编号:GZSW21175HG4002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医疗车 |
负压型救护车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 |
500,000.00 |
1-2 |
医疗车 |
监护型救护车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 |
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时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个月的月度或季度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 供应商代表凭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和 (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标书售后不退,国内邮购须另加 60 元人民币。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2.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中国 、广东省 (gdgpo.czt.gd.gov.cn)、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网站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地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地
3.项目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