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6550.88m2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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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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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转宿舍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工程 |
本次招标采购包括内容: 1. 2F~7F、32F~37F周转房改造施工,含土建、管线、设备安装及室内装饰装修施工等; 2.31F幸福中心改造施工,含土建、管线、设备安装及室内装饰装修施工等; 3.38F、39F会议室改造施工,含土建、管线、设备安装及室内装饰装修施工等; 4.缺陷处理。 |
2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周转宿舍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的建设和交付。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2018年~2020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审计报告,以及开户许可证。公司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的状态,在最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没有围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无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资格能力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
9.业绩要求:2016年以来具有3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含已完成、正在施工或新承接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m2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1-17 14:57到2021-11-24 18: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1-17 14:57到2021-11-24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