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局集团公司货运部绥芬河站电动抓斗购置(6立方)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JZW21098)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 货运部委托,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 项目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 货运部绥芬河站电动抓斗购置(6立方)采购项目按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购,且采购资金已落实。
二、招标内容
物资设备 数量:详见“招标物资明细表”。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唯一授权证明,且生产厂家须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做出承诺。
3.2 .投标人资质、业绩等要求:
3.2.1.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并盖公章。
3.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彩色扫描件并盖公章。
3.2.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为招标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彩色扫描件并盖公章。
3.2.4.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B级及以上的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彩色扫描件并盖公章。
3.2.5.由于产品使用地点温度低,对设备各项性能要求高,投标产品在国家公布的寒冷寒温地区有销售业绩,需提供本产品用户评价报告原件、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3.3.6.存在以下情况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3.6.1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暂停合作关系的,提供“国铁采购平台”( )信用评价查询结果截图盖企业公章;
3.2.6.2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产品质量通报的;
3.2.6.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盖企业公章;
3.2.6.4近一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盖企业公章;
3.2.6.5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盖企业公章;
3.2.6.6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2.6.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20日10时00分至2021年11月29日16时00分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