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东港)平板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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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东港)平板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镇江东港)平板车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江东港)平板车采购项目。
2.2.项目内容:
东港公司购置3台平板车,用于放置雾炮机和雾炮机水箱。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项目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等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由投标方负责承担。
2.3.项目数量:3台。
2.4.项目预算:12万元。
2.5.项目地点:东港
2.6.交货期:不高于3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书面承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至2021年11月26日14时。报名截止时间止,招标代理单位将通过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提供给各报名单位(发送的邮箱为各投标单位报名所用邮箱)。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4.2.本项目报名采用以下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备注经办人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企业开票信息至招标代理专用邮箱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3日14时;递交(邮寄)。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参照《苏建规字〔2017〕1号》,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招标人将在其官网上公示。
(1)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2)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 备注:
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9. 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 明
手 机:13520700300
微信号:13520700300
Q Q:245199917
传 真:010-52883525(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 箱:lsj13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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