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生活污水二级生化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贵州高原清泉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对生产、生活污水二级生化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以竞争磋商方式公开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采购内容
2.1 采购内容:生产、生活污水二级生化处理设备采购;
2.2 交货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2020年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以企业所在地社保局或税务局盖章确认的2020年任意三个月投标单位为本单位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6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记载行贿犯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信用信息查询时间为购买磋商文件之日至磋商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3.7 本项目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转包、分包(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并对真实性负责)。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23日起至2021年11月29日每日9: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4.2文件获取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233号贵州乌江能源集团大楼413室;或者通过网上获取文件的供应商将购买磋商文件资料扫描件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6.磋商时间及地点
6.1磋商时间:2021年12月03日10时00分
6.2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