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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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FD- JXDL-000 0- 1-0091 -1/7 |
7 标段新昌电全 厂物业保洁服务 招标 |
新昌电厂生产区、生活区内道路、绿化带、办公楼、控制室等 建筑物的物业性保洁 |
详见招 标文件 |
详见招 标文件 |
详见招 标文件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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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标段新昌电全厂物业 保洁服务招标 |
一、基本条件 (1)财务要求: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 (2)信誉要求: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 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无处置期内的 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3)其他要求: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 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近 1 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未列入集团供应商 “黑名单”。 二、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具有 2 个服务时间大于 180 天的电厂物业保洁服务业绩。以提供 2016 年 01 月至今 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应具有上述业绩要求的所有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