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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归档建设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1-11-23     浏览:0    
核心提示: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归档建设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
  

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归档建设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简介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凌电力)是隶属于公司的二 级单位。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公司共辖 13 个直管水电厂、82 个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5 个分公司(事业部)、1 个代管公司,产业分布在湘、黔、宁、 新、甘等全国 14 个省(市),员工总数 2424 人。截至 2020 年 9 月,公司在运 装机 815.34 万千瓦,其中水电 491.57 万千瓦、火电 120 万千瓦、新能源     203.77 万千瓦。公司实行集中经营、分层管理的管控模式。集中经营是实行  “四集三化” (公司集中经营、发电集控、财务集约、物资集中,标准化、信 息化、精益化)管控,经营决策权集中在本部,主要资源由本部统一调控,重 大经营管理活动由本部统一组织实施,各所属单位在公司的政策、制度和授权 范围内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现场管理、队伍建设等。

2.1.2 项目背景

2016 年以来,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经过财务信息化建设及深化应用,基本建 成一体化财务信息化系统,主要功能包括财务共享平台、费用报销、资金管理 及银企直联、税务管理及税企直联、移动审批、账务报表、智能大屏等系统功 能,规范了财务管控标准流程,提高了财务工作效率,提升了财务信息质量。

为加快集团公司增值税电子发票应用和推广工作,降低经营成本,助力数 字国家电投建设,特开展五凌电力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的试点建设工作。

2.1.3 建设目标

按照集团试点工作要求,选取五凌电力有限公司近尾洲水电厂和湖南五凌 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试点单位。结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电子发票归档 规范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梳理财务信息系统建设现状,以增值税电子发票


为抓手,整合电子发票的电子化归集、报销、入账、归档等环节,对电子发票 进行全业务、全流程、系统化的管理,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助力数字国家电投 建设。

2.2 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 建设领域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近尾洲水电厂、湖南五凌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2.2 建设内容

本次项目建设包括:一是优化改造现有财务系统中的报账模块、合同结算 模块、税务模块、资金模块、核算模块以及相关集成接口;二是新增电子会计

档案系统,实现电子发票文件的采集、入账、归档全生命周期管理。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要求合同签订后,5 天内提供实施方案,通过招标方审查;合同签 订后 30 天内完成所有相关功能、模块的调整开发工作,投入运行;投入试运行 后 5 天,进行项目验收并提验收总结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 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 3000 万元。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 颁发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 投标人应是专业从事信息系统项目咨询与开发的服务机构,有固定 的工作场所和长期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业绩(必须提供合

同复印件,并附服务客户联系方式)。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能满足本招标项目需要。

3.4.2 投标人至少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如 2020 年度审计报告还未出 具,则提供 2017 至 2019 年度的)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


《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 (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件)。

3.5 项目经理

3.5.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 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

3.5.2 应有 3 年内 2 个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历,近 2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 似的项目(要求提供合同/订单/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5.3  项目技术专业人员:不少于 3 人(含项目经理),具有与本项目相 关职(执)业资格,其中 2 人有类似项目经验,至少 1 人为财务专业人员。

3.6 质量保证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 质量。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

3.8.1 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 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8.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 【《人民法院公告网》 、《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 犯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 。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18701298819,  ;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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