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工作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太仓市
1. 招标条件
2021年一期建(构)筑物安全性、抗震能力鉴定工作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位于江苏省苏州太仓市浮桥镇境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实施我省地震易发区电力设施加固工程,根据江苏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个单位发文要求,拟对我厂一期生产区域建(构)筑物的安全性及抗震能力进行鉴定。
服务期:工期30日。
招标范围:一期生产区域建(构)筑物(含钢结构)屋面、楼面、梁、板、柱及地基与基础等结构进行安全性和抗震能力鉴定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报价清单表。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1年一期建(构)筑物安全性、抗震能力鉴定工作的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江苏省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需包括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及钢结构工程检测)。
3.2.2资格能力要求: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能力范围包含安全性鉴定及抗震性鉴定)。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24日09:00起至2021年11月29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15时30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3日15时30分
7.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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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