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邮政集团 山西省 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山西省 全省机要通信生产场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
1.2招标编号:0632-2120HW3L2698-01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招标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600万像素红外筒型网络摄像机(含支架及电源) |
340 |
台 |
2 |
200万像素红外筒型网络摄像机(含支架及电源) |
230 |
台 |
3 |
16路16盘位硬盘录像机 |
44 |
台 |
4 |
32路16盘位硬盘录像机 |
6 |
台 |
5 |
4T监控级硬盘 |
253 |
块 |
6 |
6T监控级硬盘 |
26 |
块 |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147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代理资质或授权委托书。其中,“红外筒型网络摄像机(含支架及电源)”及“硬盘录像机”须提供唯一授权,且同一品牌的设备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2.2. 投标人所投的“红外筒型网络摄像机”及“硬盘录像机”需提供由公安部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
2.3.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4. 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6. 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2.7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原厂正品,非OEM或贴牌产品。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
3.3投标人
需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简装装订成册)。
3.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7日14点30分。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
4.3投标文件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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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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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