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 衡阳市、县邮件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标段一:衡阳邮区中心局主工场(第二次)(项目编号:GDHC-CSXCG21-58),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 衡阳市、县邮件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标段一(衡阳邮区中心局主工场)(第二次招标)
2、招标编号:GDHC-CSXCG21-58
3、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3.1 项目概况:
为加强业务外包规范管理,中国邮政集团 衡阳市 将市、县邮件处理中心邮件内部处理环节全部实施外包。本项目标段一采购年度预算总规模约1903.35万元。
3.2 招标内容:
邮件装卸全过程处理等工作(含接卸、装发、扫描、标号(或贴签)、补码、分堆、包件分拣、车间内送交接取、集包处理、异常邮件处理、制作路单、普邮分拣、报刊分发)。
3.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中国邮政集团 衡阳市、县邮件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标段一(衡阳邮区中心局主工场),选取一家中标供应商。标段划分及控制价如下:
标段 |
使用单位 |
工作内容 |
预计用工量 |
预计年费用规模(万元) |
控制单价 (元/件) |
|
淡季 |
旺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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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衡阳邮区中心局主工场 |
(1)邮件装卸全过程处理等工作(含接卸、装发、扫描、标号(或贴签)、补码、分堆、包件分拣、车间内送交接取、集包处理、异常邮件处理、制作路单)。 (2)标快、普邮(平、挂、刷)、报刊等邮件分拣封发处理工作。(按省公司510号文件明确普邮及报刊按系数折算成包件折算标准) |
362 |
522 |
1903.35 |
0.25元/件 |
注:1.外包单价在中标价基础上,根据处理量增长情况分十档进行阶梯计价。处理量每增长10%,外包单价整体下降0.9%。阶梯计价升档后,按阶梯单价计算结果如果低于上一档计价价格*上一档最高量,则按(上一档价格*上一档最高量)+(升档价格*升档超出量)结算。2.旺季(高量)期间(具体时间为当年11月1日至腊月二十九)按中标价执行,不使用阶梯计价下浮。
3.4投标要求:
按照“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南省 衡阳市、县邮件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2021年11月5日发布)“标段一、标段二不能同时投标”的规定,已中标中国邮政集团 衡阳市、县邮件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标段二(衡阳邮区中心局副工场)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即所有投标人均可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标段一)的报名及
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到达时,标段二(开标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暂未确定中标供应商或遇其他特殊情况,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以顺延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 衡阳市、县邮件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标段一:衡阳邮区中心局主工场)开标时间或其他方式进行招标,以具体通知为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 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经营资质,应提供书面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在营业执照所属地申请增加经营范围。
4.2 投标人提供1个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服务内容为邮件(快递件)内部处理相关的业务外包或劳务承揽(劳务外包)业绩。
4.3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具备相关内部处理现场管理经验的项目经理(即
4.4 接到中标通知后,非因中标单位原因,中标单位必须能够在30天内完成业务外包服务的承接,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
4.5 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自行开具品目为“业务外包”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书面承诺。
4.6 供应商如为衡阳市外地企业,须在衡阳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事处或 )或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衡阳市内设置办事场所。
4.7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4.8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9 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 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邮政 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
4.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4.1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
4.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违法转包。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请从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2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网上下载 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5.2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1年12月04日17时00分前在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数字认证CA证书。
注: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
5.3 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如下:
请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及“第4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全部内容”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注:请按照顺序将所有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放到1个PDF文件内,只上传1个PDF文件即可,出现未按照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将审核不通过)。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5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上发布。
5.6 投标人应自行在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上下载/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9:30,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及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 开标室【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六路266号华润置地广场一期第12栋401号】。
6.2 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 “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登录“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上传投标文件。
7、其他
7.1 递交时间: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9时30分。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9时30分【递交平台、签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
7.2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
7.3 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釆购与供应平台》(网
7.4 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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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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