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楚雄大姚县李家庄等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1110011231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楚雄大姚县李家庄等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省楚雄州李家庄1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002)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马游-大村-小苴-大新庄18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003)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大窝铺60MW 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004)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汤郎5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005)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长坪子6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006)三峡富民县罗免100MW光伏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省楚雄州李家庄1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002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马游-大村-小苴-大新庄18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003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大窝铺60MW 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004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汤郎5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005南省昆明市禄劝县长坪子6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006三峡富民县罗免100MW光伏项目工程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24日10时00分到2021年11月29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4日10时00分;
开标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楚雄大姚县李家庄等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已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第一标段:云南省楚雄州李家庄1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大姚县李家庄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100MW,场址位于云南省楚雄市大姚县昙华乡大龙潭村、三台乡菜西拉村、桂花乡桂花村、大村村、树皮厂村、湾碧乡茨拉村、白坟坝村附近一带的南向坡地,项目利用南向坡、偏南向坡、东西向坡进行组件布置,地形平均坡度为 20°,局部地形最大坡度可达 25°及以上。 项目拟利用地块较为分散,共分为 16 个地块,16个地块东西跨距约 23km,南北跨距约 40km,高程在1450m~2480m 之间。16个地块可分为三个片区:三台乡片区、桂花乡片区和湾碧乡片区,三个片区之间的相互距离约20km。距大姚县城直线距离约 30.4~65.5km,地理坐标介于东经 101°07′37′′~101°19′23′、北纬 25°56′58′~26°18′41′′之间。总用地面积约 211.3hm2。设110kV升压站。
第二标段: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马游-大村-小苴-大新庄18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马游-大村-小苴-大新庄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180MW ,场址位于姚安县弥兴镇、 官屯镇附近,场址周围无高山遮挡,光线充足,项目利用南向坡、偏南向坡、西向坡进行组件布置,地形平均坡度为 12°,局部地形最大坡度可达 25°,总用地面积约 335.934 hm2(约 5038.929 亩),地理坐标介于东经 101°01′48′′~101°12′27′、北纬 25°19′44′′~25°28′30′′之间,海拔介于 1975m~2170m 之间。设220kV升压站。
第三标段: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大窝铺60MW 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大窝铺光伏项目装机规模60MW,场址块位于寻甸县河口镇海噶村西北侧,规划用地面积约1600亩。场址地形大部分平坦开阔,局部地段有起伏,平均坡度约为 15º,周围无大的遮挡物。场址区地貌以以低中山构造溶蚀地貌为主,地表主要出露灰岩及红粘土,生长少量低矮的灌木和乔木,海拔介于 2300m 左右。设110kV升压站。
第四标段: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汤郎5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三峡禄劝县汤郎50MW光伏发电项目50MW光伏电站场址位于东经102°15'10.17"~102°18'23.62"、北纬26°06'32.65"~26°10'44.23"之间,位于昆明市禄劝县西北部汤郎乡新建上村、典文村西侧坡地上,项目利用未利用地(自然保留地)、低覆盖度灌木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中心距离禄劝县直线距离约78km。利用场地以东南向坡为主,平均坡度约8°~16°,场区南北长约7.3km,东西宽约4.0km,海拔高程在1650m~1800m之间。区域内植被覆盖率一般。站址周围无高山遮挡,光线充足,总用地面积约1246.79亩,交流侧装机容量50MW(AC),直流侧装机容量64.638MW(DC)。设110kV升压站。
第五标段: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长坪子6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长坪子光伏项目装机规模60MW,场址块位于位于禄劝县大石板村、偏坡村、盐塘村,占地面积约1300亩左右,场址大部份位于山梁和坡顶平缓地段,地形平缓,坡度约3~10°,少量位于斜坡之上,坡度约15~25°,局部为陡坡,坡度约35°。 周围无大的遮挡物,场地现状主要为多为荒地,少量为耕地,多数地段生长有灌木、杂草,零星乔木生长,海拔介于1906-2122m之间。设110kV升压站。
第六标段:三峡富民县罗免100MW光伏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本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项目场址位于东经102°21'57"~102°27'4"、北纬25°17'44"~25°19'37"之间,位于昆明市富民县北部罗免镇则核、西核村附近的平缓坡地;二期项目场址位于东经102°36'39"~102°39'41"、北纬25°27'1"~25°28'59"之间,位于昆明市富民县北部款庄镇和平村、热水村附近的平缓坡地。项目利用未利用地(自然保留地)、宜林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场地以东南向坡为主,平均坡度约15°~40°,场区南北长约2.7km,东西宽约6km,海拔高程在2100m~2500m之间。区域内植被覆盖率一般,且有部分石漠化区域。站址周围无高山遮挡,光线充足。设110kV升压站。
2.2 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EPC 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除明确由招标人负责的事项外的其他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电站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光伏组件及逆变器由招标人采购)、供应和保管,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工程试运行、达标投产、工程竣工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发电场区、升压站、进场及场内道路、备用电源、储能设施、项目生产生活用水等有关本项目勘察、设计及竣工图出版整理、现场技术服务等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竣工图编制,由招标人组织设计评审,评审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本工程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支架、箱变、电缆、主变、储能设备、高低压开关柜、配电装置、无功补偿、计算机监控等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以及上述设备的接货、卸车、保管、成品保护、转运、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全部工作,投标人采购的设备要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要求。
3)本工程所需的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光纤、电缆槽盒、接地扁钢(铜绞线、接地极等)、标识标牌、电缆沟盖板、厂区围栏和电缆标示桩(符合招标人要求)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并满足三峡集团相关标准要求。
4)本工程土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的新建和改扩建、光伏组件支架基础、箱变基础、储能设备基础、升压站部分(包括建构筑物、各类设备基础等)、场内35kV集电线路、接地、截排水、挡护等相关土建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与光伏电站有关的截排水设施,全部由投标人负责。
5)负责完成项目环境保护工程及水土保持实施(挡墙、护坡、截排水沟、植被恢复和场区绿化等),水保环保监测,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等“三同时”工作。上述工作须满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及验收,通过达标投产验收。
6)本项目光伏阵列长期租地和永久征地由招标人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配合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本工程土地流转及征地手续,并承担此过程中产生的协调费用。投标人负责临建设施用地(征地红线之外、超过规划标准)的赔偿,并负责办理相关临时用地手续,招标人予以协助。
7)配合招标人完成质量监督、并网验收、防雷检测、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环保水保验收、劳动安全卫生验收等工作。
8)投标人负责完成电站性能试验,招标人有权委托其他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第三方性能检验,投标人应予以配合,配合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若性能试验(或第三方性能检验)证明电站性能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的,投标人负责消缺直至满足要求。
9)试运行期间售电收入归招标人,工程生产移交验收前的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由投标人自行向相关单位支付费用。
10)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三峡集团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2)工程界面划分
土建部分:光伏场区以征地红线为界,升压站以围墙为界,光伏场区征地红线以内和升压站围墙以内的所有土建工程由投标人负责。
电气部分:光伏场区以征地红线为界,升压站以出线龙门架为界,龙门架及升压站内所有电气部分工作由投标人负责,送出联络线路(如有)及对端间隔(如有)由投标人负责,送出线路引入从升压站龙门架的线路或电缆(光缆)及相关引入(连接、熔纤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 甲供设备部分:
- 交货
2.3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云南省楚雄州李家庄1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计划工期18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第二标段: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马游-大村-小苴-大新庄18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计划工期30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第三标段: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大窝铺60MW 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计划工期18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第四标段: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汤郎5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计划工期18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第五标段: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长坪子6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计划工期18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第六标段:三峡富民县罗免100MW光伏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计划工期18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要求,并在财务、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资质条件(以下条件须同时具备):
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②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
③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④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具备电力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的,联合体施工方应同时具有与升压站等级相匹配的电力工程总承包资质等级;
⑤ 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具有2项5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或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施工方需在上述年份范围内具有至少2项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
(3)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在册职工,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近5年具有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管理经历(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在合同签订时不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或标段)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
3.5 其他说明
各投标人可以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标不超过2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10时00分到2021年11月29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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