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
三门核电项目主泵存储用工装采购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三门核电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浙江三门县,已建造完成 两台 AP1000 型压水堆核电机组 1 、2 号机组,正在建造两台 CAP1000 型 压水堆核电 3 、4 号机组。
2. 招标范围
采购三门项目现场 9 台主泵存储用工装制作、试验及运输,工装包括 支墩和横担。工装技术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 。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 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 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4 近 3 年(2019---2021年)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 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集 团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 行为。
3.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
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 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同一产品的产品制造商及其代 理商;同一产品的不同代理商之间。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参加同一招 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 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21 年 11 月 25 日 9:00~2021 年 11 月 30 日 9:00 。
4.2 招标文件在线发售,售价为 人民币壹仟元整(¥人民币 1000 元整)。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无论投标人 是否投标,招标文件费用概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