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徐溜镇繁荣路、徐张线(富徐路)提升改造工程HY-FRXZ-SG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阴区徐溜镇繁荣路、徐张线(富徐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淮安市淮阴区政府常务会以《关于徐溜镇繁荣路、富徐路改造方案的提案》的批复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淮安市淮阴区交通运输局以《关于淮阴区徐溜镇繁荣路、徐张线(富徐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图的批复》(淮交〔2021〕18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阴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繁荣路、徐张线(富徐路)位于淮阴区徐溜镇境内,其中徐张线(富徐路)总体呈东西走向,路线起于与明月路(老205)“十”字交叉处,路线向东延伸,与繁荣路、希望路、秀丽路、和益大道等主要镇区道路交叉后,路线终于与205国道“T”字交叉处,富徐路全长约960m,老路现有老路行车道路面宽约12m-14m。繁荣路总体呈南北走向,路线起于与六塘路“十”字交叉处,路线向南延伸,与市场路、富徐路等主要镇区道路交叉后,路线终于与青年路“T”字交叉处,繁荣路全长约590m,老路现有老路行车道路面宽约12.5m。本次改造主要对老路行车道范围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维修,之后进行“白改黑”,具体如下:
(1)纵断面设计维持老路线形指标,根据路面加铺处理方案,纵断面整体在老路基础上平均抬高约9cm。
(2)主线行车道及交叉路口路面结构:对原水泥砼板块病害处理修复后,再沿板块接缝连续对称铺设24cm宽的高性能抗裂贴,再全幅路面加铺:1cm橡胶应力吸收层+5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即HY-FRXZ-SG标段。招标内容为上述概况范围内全长1.55km道路路面、标线等工程(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2.3本标段建安费:约人民币410万元。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30日历天(暂定2021年12月15日开工,2022年1月13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业绩条件要求:
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18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担任过1个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④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①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具有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担任过1个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④无在岗项目。
注: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1.6其他要求:
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企业,如: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通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江苏省 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3.9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和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8.2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5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1年12月6日9时30分。
8.5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淮安市 开标二室(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16号)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10时0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