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多等六座水电站2022~2024年站区安保服务招标公告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简述
(1)因青海黄河水电公司下辖班多、龙羊峡、李家峡、公伯峡、苏只、积石峡六座水电站,除武警驻守部队承担特定区域的安保服务外,站区内其它区域(特定区域除外)的安保服务需由各站自行安排,加之公司对各下辖电站内部管控工作的需要,现需对各下辖电站站区范围的安保服务(特定区域除外)进行公开招标,旨在使各站站区内的安保工作得到充分保障,进而为各站的持续可靠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2)本招标项目分为两个标包(即:标包Ⅰ、标包Ⅱ),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分别选择两个标包的中标人,各标包中标人须与该标包下的各委托人分别签订安保服务合同。
(3)各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可根据自身管理能力、履行合同能力、财务经营状况、持证安保人员数量等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两个标包或其中的一个标包(即:标包Ⅰ或标包Ⅱ)进行投标,建议投标人选择其中1个标包进行投标;开标后,当某一标包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时,该标包不再进行评审,只对本项目投标人大于三家及以上的另一标包进行评审。
(4)实施单位、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及合同编号如下:
序号 |
标包划分 |
委托电站名称 |
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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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包Ⅰ |
班多水电站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班多发电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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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龙羊峡水电站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羊峡发电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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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包Ⅱ |
李家峡水电站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峡发电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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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伯峡水电站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伯峡发电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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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苏只水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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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积石峡水电站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积石峡发电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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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委托人相关信息
序号 |
标包划分 |
委托电站名称 |
实施地点 |
距省会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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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包Ⅰ |
班多水电站 |
青海省兴海县曲什安镇班多水电站 |
330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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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龙羊峡水电站 |
青海省共和县龙羊峡镇龙羊峡水电站 |
147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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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包Ⅱ |
李家峡水电站 |
青海省尖扎县坎布拉镇李家峡水电站 |
108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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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伯峡水电站 |
青海省化隆县甘都镇公伯峡水电站 |
153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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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苏只水电站 |
青海省化隆县甘都镇苏只水电站 |
162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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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积石峡水电站 |
青海省民和县官亭镇积石峡水电站 |
206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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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青海黄河水电公司下辖班多、龙羊峡、李家峡、公伯峡、苏只、积石峡六座水电站
2022~2024年站区安保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各站固定执勤点24小时的值班值守;
(2)负责各站安保监控室24小时实时监控值班值守,发生安保紧急事件时立即处理;
(3)门卫值班室负责对进入各站生活、办公区的外来人员、车辆进行审核登记,对出入生活、办公区拉运物资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并做好值班记录;
(4)每天按照各站规定的巡回路线,对站区生活、办公区域及周边区域进行巡逻,切实担负起安保服务责任。
(5)重大节假日或治安关键时期按委托人要求相应增加巡逻范围及时间点。
(6)负责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与人身安全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做好人身安全保障措施。
(7)负责保安人员办公室、值班室、宿舍的安全用电和防火管理工作,接受委托人的相关安全检查。
(8)如遇火灾、盗窃、围堵、恐怖袭击等治安事件时,应立即向委托人主管人员报告,并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同时保护好现场。
(9)根据委托人不同区域、不同特点以及委托人的要求,负责制定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紧急事件处理、门卫值班、办公及生活区域巡逻等各项安全防范方案和措施。
(10)负责委托人交办的临时勤务及工作任务。
1.2.3项目实施地点、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2.3.1项目实施地点
班多、龙羊峡、李家峡、公伯峡、苏只、积石峡六座水电站站区安保区域。
1.2.3.2项目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三年(即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但受托人须在每个年度合同结束前2个月,接受委托人的年度履约评价和考核,评价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价和考核不合格时,委托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合同的签订,已约定的服务期限三年亦自行终止,且委托人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
(2)年度合同期限为:2022(2023、2024)年1月1日至2022(2023、2024)年12月31日。
1.2.4委托人为受托人可提供的便利
(1)安保办公室
a、班多配桌、椅、文件柜、电脑、沙发;
b、龙羊配桌、椅、文件柜;提供巡逻车2辆;
c、李家峡配桌、椅、文件柜;
d、公伯峡配桌、椅、文件柜;
e、苏只配桌、椅、文件柜;
f、积石峡配桌、椅、文件柜、沙发、茶几、茶柜
(2)各处值班室
a、班多配桌、椅、文件柜、床;
b、龙羊配桌、椅、床;
c、李家峡配桌、椅;
d、公伯峡配桌、椅、床;
e、苏只配桌、椅、床;
f、积石峡配桌、椅、文件柜(综合值班室)、沙发(综合值班室)、地柜、(综
合值班室)床(门卫值班室)、微波炉(门卫值班室)、电暖气(门卫值班室)、衣帽架(门卫值班室))
(3)安保人员住房
a、班多:配10间住房及房内桌、椅、床、衣柜、床头柜、但未配置床上用品
及个人用品自备部分;
b、龙羊峡:配4间住房,但其余生活设施(如床上用品、个人用品等)须由受
托人自行配备;
c、李家峡:无。安保人员住宿须自行解决;
d、公伯峡:配7间住房,但其余生活设施(如床上用品、个人用品等)须由受
托人自行配备;
e、苏只:配4间住房,但其余生活设施(如床上用品、个人用品等)须由受托方自行配备;
F、积石峡:无。安保人员住宿须自行解决;
(4)厨房
a、班多:提供厨房一间,配桌子3张、椅4把,但人员用餐须自行解决。
b、龙羊峡:无。允许安保人员在职工食堂用餐,但餐费须自理;
c、李家峡:无。允许安保人员在职工食堂用餐,但餐费须自理;
d、公伯峡:无。允许安保人员在职工食堂用餐,但餐费须自理;
e、苏只:无。允许安保人员在职工食堂用餐,但餐费须自理;
f、积石峡:无。允许安保人员在职工食堂用餐,但餐费须自理。
注:上述各委托人为受托人可提供的便利,其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条款”。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经公安机关正式批复成立的保安服务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安保人员的资格及各站配置数量要求
(1)针对本项目各站所配备的安保人员必须持有保安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
(2)各站安保人员配置数量
序号 |
委托人 岗位 |
班多水电站 |
龙羊峡水电站 |
李家峡水电站 |
公伯峡水电站 |
苏只水电站 |
积石峡水电站 |
1 |
安保负责人 |
1 |
1 |
1 |
1 |
1 |
1 |
2 |
安保人员 |
19 |
24 |
17 |
16 |
10 |
24 |
合计 |
20 |
25 |
18 |
17 |
11 |
25 |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独立承担过2个及以上工业企业/或大型商业企业/或大型仓储企业的安保服务方面的合同业绩,且每个合同业绩中的安保人员不少于10人(附合同复印件,合同中至少能够反映出服务范围、主要服务内容以及投入的人员数量等)。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2月2日 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