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 的编号为 E3501220102100136001 的 连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业务用房(设计) 已由 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连发改基建【2021】4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江县公安局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 出资比例为 100%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然诚项目管理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连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业务用房(设计)
2.2.建设 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5200 万元。
2.5. 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配合服务(如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6.2. 内容:
建筑红线图内建筑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但不限于基础、基坑支护、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绿色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标志标识、幕墙工程、附属配套工程等本工程的一切设计
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2-07-01 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资质;
3.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 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一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本项目无需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ggzy.gov.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