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能源分公司东港海上风电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东港海上风电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东港海上风电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服务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次东港海上风电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拟在辽宁省东港市省管海域内选择一处场址,竖立 1 座漂浮式雷达测风塔,具体立塔位置待辽宁省海上风电规划场址意见发布后再确定。为尽快掌握东港市海上风能资源状况,进一步落实场址区建设条件,为东港市海上风电场建设提供科学的、可靠的决策依据,经研究决定在东港市海上风电规划场址区域内开展测风工作,同时快速推进东港市海上风电前期工作,及时开展投资机会研究工作。招标范围包括:标段范围内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服务全部工作,编制规划开发报告、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海上测风塔总承包(包括项目前期、规划选址、勘察测量、专题编制、手续审批、海域租赁、测风塔位置迁移、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运维、数据采集分析等)、风资源评估等。
服务期:28个月。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海洋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海上风电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或可行性研究,或勘察设计,或EPC总承包项目的合同业绩1份,且业绩中须包含海上测风塔建设内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海上风电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或可行性研究,或海上风电前期开发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1-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2-06 16:30: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12-20 14: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