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孙吴风电平价上网项目塔筒加工招标公告
1.项目的建设地点:黑河孙吴风电平价上网项目风电场
2.项目的建设规模:黑河孙吴风电平价上网项目装机 13 台 GW171-
3.85 风力发电机组,主机供应商选用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的建设工期:12 个月
3.项目的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 2021 年 10 月正式开工建设,2022 年 10
月并网发电。
5.设备(标段)名称:塔筒加工。
6.设备(标段)数量:13 台
7.设备(标段)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
8.设备(标段)交货地点:黑河孙吴风电平价上网项目风电机位点。
9.设备(标段)交货期:计划 2022 年 5 月开始供货。
3.1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2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进度要求;
3.3限制条件: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在项目中出现过严重质量问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投标人(制造商)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如下:
3.6.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或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水工金属结构)。
3.6.2、近五年投标人具有 5 个风场单机容量 2.0MW 及以上机组设备 2 年以上良好的使用业绩(须是 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11 月之间签订的合同,且运行两年以上)。
3.6.3、针对提供的业绩,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合同首页、合同总价页、分项清单页(价格可遮挡)(如有)、盖章页、有验收方盖章的完货证明或顾客满意度调查等可证明供货完毕且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充分证明该业绩符合本标段业绩要求,如未提供,则视为无效业绩。为确保合同内容清晰可见,投标文件提供的合同证明文件不得缩印。)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列入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2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
3采购的同类施工、设备物资以及服务等,在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 终 结 本 次 执 行 案 件 的 被 执 行 人 且未被撤销的;
5在信用中国官网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6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或者在企业诚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者在个人诚信有不良记录的;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8财 务 账 户 以 及 主 要 资 产 被 冻 结 、 查 封 的
9无国家或行业协会强制要求的生产、施工、制造以及服务等有效特殊许可的(信息核实网站见附件,仅供参考,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列举的网站及资质);
10为他人提供担保的, 且担保金额超过净资产总额的( 查询网址:当地企业信息网);
11: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本招标项目执行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12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13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1 月2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 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18701298819, ;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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