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2021年生产物资类第12批班车)氢氧化钠采购(12个月)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金;招标人为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75/16-CL-0801 | 氢氧化钠采购(12个月) | 12个月氢氧化钠框架采购,约3000吨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氢氧化钠采购(12个月)】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必须应具有化学药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氢氧化钠(或液碱);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氢氧化钠(或液碱)
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 月1 日至今)应具有1项氢氧化钠(或液碱)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生产厂家和其授权代理不得在同一标段同时参加投标;同一生产厂家的不同代理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1-30 08:31到2021-12-0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1-30 08:31到2021-12-06 17:0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
刘 工: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