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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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00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 员工食堂修建及二号厂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 |
现调整为:
2.2.2(1) | 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 设计方案(5分) | 根据设计工作目标、设计质量、进度、安全、保密等保证措施、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方案优化合理化建议等综合评定。优得4.5-5分,良得3.75-4.25分,一般得3-3.5分,差得1.5-2.25分,无得0分。 |
施工组织设计(5分) |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等综合评定。优得4.5-5分,良得3.75-4.25分,一般得3-3.5分,差得1.5-2.25分,无得0分。 |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2.2.2(2) | 项目管理机构 评分标准 | 设计团队人员配备(11分) | 1、设计负责 |
现调整为:
2.2.2(2) | 项目管理机构 评分标准 | 设计团队人员配备(11分) | 1、设计负责 |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2.2.2(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设计企业类似业绩(4分) | 满足资格审查中设计企业类似业绩得2分,每增加一个业绩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 设计企业类似业绩是指: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3000㎡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施工企业类似业绩(4分) | 满足资格审查中施工企业类似业绩得2分,每增加一个业绩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 施工企业类似业绩是指: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3000㎡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或完工时间为 准。 | ||
注: 以上类似业绩不重复计分。 |
现调整为:
2.2.2(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设计企业类似业绩(4分) | 满足资格审查中设计企业类似业绩得2分,每增加一个业绩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 设计企业类似业绩是指: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3000㎡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施工企业类似业绩(4分) | 满足资格审查中施工企业类似业绩得2分,每增加一个业绩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 施工企业类似业绩是指: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3000㎡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或完工时间为 准。 | ||
注: 以上类似业绩不重复计分。 |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1年12月16日10时00分”,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调整为:“2021年12月05日17时00分之前”,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6、本项目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调整为:“开户 2021年11月30日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 员工食堂修建及二号厂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 现就投标人针对“成都宏明电子股份 员工食堂修建及二号厂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所提问题进行回答。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