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中山市 邮政营业网点服务外包项目已审批,项目资金为招标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简介
2.1 项目
2.2 项目编号:ZSYZGKZB2021112201;招标编号:GZJJ-CG-202146;
2.3 招标范围:
邮政营业外包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1)出售邮票、各类封、片、卡、集邮品、报刊产品;
(2)收寄国内函件、包裹、特快专递、国际邮政业务、报刊订阅;
(3)邮件揽收、信息录入、包裹封装分发等;
(4)网点大堂客户引导服务、业务宣传、客户维护;
(5)各项邮政业务的推介、销售和外拓;
(6)代办交管业务前台受理及档案移交;
(7)后台支撑及其他。
2.4 入围供应商数量:根据外包服务需求,通过公开招标最终选定入围供应商7家(注:经评审,如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或等于3家,但是不足7家时,可以全部入围;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时即流标,重新组织第二轮);
2.5 采购预算:含税总预算394.00万元/年;
备注:本采购预算为招标人预测需求,双方的结算以招标人基于其经营需求向供应商实际采购的服务为准。供应商须知晓本项目采购标的并非确定发生,如招标人在有效期内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招标人违约,供应商不得追究招标人的违约责任。
2.6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逐年考核);
2.6 工作时间及 各使用单位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邀请库内三家或以上入围单位进行邀请磋商或邀请比选的方式组织二次采购,确定具体的合作供应商。二次采购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各使用单位或部门应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并开展业务。招标人不保证所有的入围供应商在二次采购中均能够中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信誉,管理能力、业务技术、设备车辆和信息化水平能够满足业务需求。(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规范的劳动用工、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安全生产等基本制度,具备较为成熟的管理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供应商提供外包服务的劳动者,需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合作过程中无能提供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下列投标人进行投标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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