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玉环大麦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筑与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预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2-2-007)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台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玉环大麦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筑与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玉环大麦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筑与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预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
2.2 规模:本项目拟建站址位于浙江省台州玉环大麦屿玉环电厂灰场水域水面,可利用面积约450亩,水域常年水位标高在3.5m左右,最低水位标高2.2m,最高水位4.5m左右。新建水上漂浮光伏电站,光伏运行模式均采用“全额上网”方式。装机规模30MWp,拟采用单晶硅组件,通过光伏逆变单元整流升压后接入光伏电站内10kV配电装置,以4回10kV架空线路接至附近开关站。
本项目为预招标项目,项目生效条件为:华能玉环大麦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取得上级公司批复同意。
2.3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招标范围为华能玉环大麦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筑与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整个工程项目的设备购置、材料采购、卸车和保管、转运等所有工作。
2.4 标段划分: 华能玉环大麦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筑与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预招标。
2.5 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总工期150日历天,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程进度,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的工程进度调整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2项装机容量20MW及以上光伏发电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其中至少1项为20MW及以上水面光伏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拟派项目经理2018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一个单项20MW及以上光伏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工作经历,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