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电厂热电联产前置项目桩基处理施工招标公告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济宁电厂热电联产前置项目。
2.2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胡集镇新材料产业园区中部。
2.3建设规模:拆除并利旧建设2×170t循环流化床锅炉、除尘、脱硫、脱硝、供热及配套系统,厂址位于济宁市新材料产业园区中部,济矿民生厂区内,北大溜河南岸。
2.4 计划工期:拟定2021年12月开工建设,2022年07月竣工投产,具体时间以项目公司书面通知时间为准。本标段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桩基施工(本标段不含桩顶填芯混凝土的施工)。
招标范围: 本标段包含主厂房、锅炉房、炉后、烟囱、渣仓、除盐水箱、吸收塔、石灰石钢制粉仓、脱硫工艺楼等本项目构建筑物的全部PHC管桩基施工(本标段不含桩顶填芯混凝土的施工)。工作内容:场地平整、施工机械就位、桩基测量定位、桩基运输及验收、桩基施工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2项桩长23米及以上,且数量300根及以上桩基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完工时间为准)。
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程范围及清单、签字盖章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工程量清单等)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合同时间、桩长、数量等)的资料扫描件。
3.2.3其他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工程),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1日9时起至2021年12月10日17时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18701298819, ;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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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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