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发电股份 分布式光伏项目
施工总承包框架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2-2-028))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1. 招标条件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 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招标(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在海南省范围内的建筑物顶面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2021年12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计划开发容量约为210MWp以内,接入电压等级为10KV、400V,接入方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容量上网。项目类型主要为分布式屋顶光伏。
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施工范围:①发电场内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试验、测试、调试,以及整套调试、试运;②项目实施过程中为水土保持、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等满足专项验收标准所做的工作;③配合办理相关合法性手续及证件、竣工验收;④建筑工程含支架基础等;⑤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⑥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⑦负责甲供设备的卸车、开箱、保管。
乙方供货范围:电缆、逆变器、支架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和保管。对于甲方供货设备,如乙方申请采购,在华能集团集采名录和不高于华能集团集采价格前提下,经甲方同意,也可改为乙方供货,费用进行调差。
乙方须按照华能集团框架采购协议名录内的品牌采购设备材料。
本次招标结果有效期:以框招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年31日止。每一个具体项目的计划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说明:本次招标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 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招标,每一个具体的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待取得相关机构和华能集团公司建设批复后执行本次招标结果,按“统招分签”的原则,由具体项目单位与中标人签订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2.2 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拟任 3.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5项2MW及以上分布式或集中式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