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高新区实验小学新建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高新区实验小学新建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安高新区实验小学 ,
2.1.2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41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12月2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2年6月23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土方、道路、雨污水、景观绿化、校内桥梁、围墙、河道护栏、停车位、室外运动场地、给水和电气布置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
(1)
(2)
3.3投标人及拟派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无 。 (2)2019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
(3)2020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4)2021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50 万元;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8.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