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广东 集控中心及各风电场
网络信息安全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2-1-016)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潮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广东 集控中心及各风电场网络信息安全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集控中心及各风电场网络信息安全改造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潮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
2.2 规模: 南澳风电场装机容量73.55MW、饶平风电场装机容量87MW、汕尾风电场装机容量99MW、阳江风电场装机容量178.5MW、南三风电场装机容量44MW、红卫风电场装机容量49.5MW。
2.3 建设工期: 3个月
2.4 标段划分: 设备类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防水检测和报警装置、入侵检测装置、安全审计装置、集中管控装置、恶意代码防范装置、漏洞扫描装置、等保测评整改服务等
2.6 交货地点: 南澳、饶平、汕尾、阳江、南三、红卫风电场及广东 集控中心
2.7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全部设备一批交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应通过ISO27001系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
3.2.2 资格能力要求: 无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只选择制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