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normal >本招标项目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废树脂辐照分解试验研究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normal >CNSC-21HDGC022470
2.2 招标项目名称
normal >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废树脂辐照分解试验研究
2.3 招标项目概括
normal >本研究拟采用不同厂商生产的树脂,对模拟废树脂进行辐照分解试验,将指定量的烘干后的树脂装入密闭的专用辐照容器中进行辐照,在不同辐照剂量下,检测单位重量(体积)废树脂的气体产生量和气体成分,并对废物包中的压力进行分析。研究结果将用于评估福建漳州核电厂废物处理中心(QS)废树脂烘干装HIC工艺产生的废物包的安全性。
2.4 招标范围
normal >乙方根据甲方的任务书,负责所有试验研究相关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调研、编制本研究的必要文件、设计及制造废树脂辐照容器、开展废树脂辐照分解试验(包含试验期间各种试验材料和指定型号废树脂的采购、试验器材的准备和标定、提供实验室场地等)、进行数据整理分析和提供试验报告相关的全部工作。
2.5 项目实施地点
normal >卖方自行确定。
2.6 服务期限
normal >T0:合同签订之日;
normal >T0:合同签订之日;
normal >T0+1个月,提交两纲及废树脂辐照分解试验方案,并通过甲方评审;
normal >T0+14个月,完成《废树脂辐照分解试验研究报告(初版)》;
normal >T0+14.5个月,废树脂辐照分解试验研究评审会;
normal >T0+15个月,完成《废树脂辐照分解试验研究报告(终版)》;
normal >T0+16个月,甲方审查并认可《废树脂辐照分解试验研究报告(终版)》;
normal >T0+17个月,废树脂辐照分解试验研究项目鉴定;
normal >2023.6.30,废树脂辐照分解试验研究项目验收。
2.7 质量标准
normal >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要求,符合技术任务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normal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normal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normal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normal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