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魏家峁煤电 露天煤矿MT4400自卸车电动轮国产化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2-3-06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北方魏家峁煤电 露天煤矿MT4400自卸车电动轮国产化开发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魏家峁露天煤矿是魏家峁煤电一体化项目的两个子项之一,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东部,是我国西部大开发的前沿阵地。魏家峁露天矿田储量丰富,资源可靠,煤质为低硫高热值长焰煤,电煤市场条件良好,开发条件优越,适宜开发大型露天煤矿。该矿一期规模6Mt/a,二期规模12Mt/a,配套电厂分别为2×600MW和6×1000MW。随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将会使本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带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本项目拟对魏家峁露天煤矿MT4400自卸车电动轮国产化开发项目进行招标。
2.2建设
2.3规模:600万吨/年。
2.4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MT4400自卸车电动轮国产化的设计、研发、加工、制造、供货、相关研发资料及专利申请。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2.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加工、制造及供货,实用新型专利及发明专利完成受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方须为电机生产制造专业厂家。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不少于1份500KW级及以上电机销售合同业绩。
3.3.3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