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湖南湘雅常德医院2.28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湘雅常德医院,环境优越,交通便利,通讯发达。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规划屋顶总面积约为28087.74m2。系统设计安装4224块标准功率为540Wp的单晶硅光伏电池组件,长2279mm组件宽1134mm,光伏电站总容量为2280.96kWp。安装于各厂房屋顶,以10kV及380V电压等级接入湘雅医院原有10kV配电装置或380V配电装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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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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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雅常德医院2.28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
湖南湘雅常德医院2.28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
1000 |
招标范围说明:
以暂定总价,固定单峰瓦(Wp)单价承揽本项工程,并根据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的承包方式完成从太阳能光伏电站光伏组件至并网点全部工程勘察及设计、全部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包含且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设备、交流汇流箱、10kV光伏变压器、10kV开关柜、400V开关柜、保护设备、不停电电源系统设备、调度自动化设备及电量计量系统、消防系统设备、配电装置设备、监控(监测)系统设备、视频监控系统、集控站设备、 故障录波仪、110kv线路保护设备、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接地系统、集电线路、电力电缆、光伏支架、电缆桥架、设备支架、槽盒、装置性材料)、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室设计及建安工程,与电网遥信遥测的设计及建安工程,与项目业主的通信设计及建安工程,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还建及修复,及建(构)筑物的加固。承包人采购的电缆必须是铜芯电缆。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湖南湘雅常德医院2.28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资质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乙级(新能源发电)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织不超过2家),投标人应满足:投标人其中一方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乙级(新能源发电)及以上设计资质,投标人另一方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应具有至少2项1.5MW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
特别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业绩要求或联合体各方提供的投标业绩累计满足业绩要求,均视为满足业绩要求。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至少联合体其中一方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2-04 15:00到2021-12-10 20: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2-04 15:00到2021-12-10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