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莱芜发电 水性无机纳米渗透材料在电厂冷却塔混凝土防腐延寿的研究与应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2-2-048)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莱芜发电 水性无机纳米渗透材料在电厂冷却塔混凝土防腐延寿的研究与应用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莱芜发电 水性无机纳米渗透材料在电厂冷却塔混凝土防腐延寿的研究与应用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针对电厂冷却塔混凝土运行10~15年后塔壁出现渗漏、因碳化、冻融、重烟气环境等劣化因素导致混凝土本体和钢筋的腐蚀等耐久性问题,进行冷却塔加固、防护、延寿规范标准的研究,拿出科学有效的防护方案,在防水、防酸、防碳化、防盐、防冻等方面进行防护,确保生产安全,提高经济效益。项目性质为新技术应用。 实施范围为两台30万机组冷却塔人字柱、淋水柱、挡风板支架、水塔塔筒外壁等面积约11000平米,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莱芜发电 水性无机纳米渗透材料在电厂冷却塔混凝土防腐延寿的研究与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混凝土纳米材料应用于混凝土防护或修复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投标人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CMA认证的检测报告,报告至少包含以下指标:耐盐雾性能不低于2000小时,抗老化性能不低于6000小时,耐碱性能≥30d,抗碳化性≤0.1,氯离子渗透性≤1mg,透水量≤0.2g,耐湿热≥2000h等内容;
3.2.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须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