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电梯维保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406676,招标人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煤制油分公司各类电梯共45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在用电梯必须委托取得《电梯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资质的专业维保单位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现电梯维保合同将在2022年1月到期,需提前开展电梯维保项目招标工作。
2.1.2招标范围:
(1)依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负责煤制油分公司45台电梯的日常故障处理、日常维护、大小修;
(2)依据《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负责电梯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并做好维保记录,结合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各项技术要求,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维修,更换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保证电梯安全、可靠运行。
(3)依据国市监特设函〔2019〕64号《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对电梯进行一般修理及重大维修,应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制造厂授权,并负责电梯检修前的报检工作,在质量验收前取得质量合格监督检验报告。
(4)现场固定维保人员不得少于4人,每天对45台电梯巡检一次,并做好记录。现场服务人员应根据电梯维保需要随时增加。
(5)投标方至少应为其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限额应以如下标准为下限:死亡、伤残人民币100万元/人;医疗费用人民币 20万元/人。
(6)其他要求详见技术附件。
2.1.3项目实施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煤制油分公司。
2.1.4计划工期:2年,计划开始日期:2022年1月19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1.合同期内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继续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2.合同累计总金额达到但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暂定总金额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合同执行,两者以先到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①许可项目含电梯修理;②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注:(2019年6月份以前的旧版资质若许可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且在有效期内,资质依然有效)。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有电梯维保业绩且每个合同额不小于10万元的业绩2份(业绩若为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确定的金额为准,业绩若为框架合同,以提供的合同和结算单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合同金额、服务范围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4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且均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证书项目代号为T1/T2/T其中之一均可),提供证书扫描件。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2-14 17: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