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利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技术服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水利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技术服务
2.3 招标项目概括
对承揽的新疆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新疆叶尔羌河恰木萨水电站工程、新疆木扎提河三级水电站工程三个项目的机电设备制造监理引进技术服务,为上述工程设备制造监理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派遣具有相关资质与能力的监理工程师配合完成部分监理工作,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原始资料完成监理报告的编写、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等。
2.5 项目实施地点
新疆。
2.6 服务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2.7 质量标准
满足有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甲级资质;
2.供应商近5年(2016年11月1日至今)应具有水利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业绩;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金属结构设备制造专业或机电设备制造专业)或注册设备监理师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6年11月1日至今)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经历;
5. 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水利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技术服务售价:1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4.3 发售时间:2021年12月06日 17时20分—2021年12月0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12月17日 0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