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有限公司#6、7机组煤场委托管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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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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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检司公司#6、7机组煤场委托管理 |
2022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9日#6、7机组煤场委托管理及煤场内电煤短途运输 |
1000 |
备注:本次招标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期间已成功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本次招标如继续参与,仅需报名即可,不需要重复缴纳标书费,待公司开通下载权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巡检司公司#6、7机组煤场委托管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业绩要求:近三年( 2018年 01月 01日至今)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300 MW及以上燃煤机组煤场委托管理项目年度(包含12个月)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关键页影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2-06 15:37到2021-12-1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2-06 15:37到2021-12-1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