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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隧道工程有限公司4列55T新能源电机车编组采购项目公告

   日期:2021-12-07     浏览:3    
核心提示:中煤隧道工程有限公司4列55T新能源电机车编组采购项目公告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1-12-28 09:30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中煤隧道工程有限公司4列55T新能源电机车编组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1-12-28 09: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隧道工程有限公司4列55T新能源电机车编组采购。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设备为4列55T新能源电机车编组,以及完成电机车运输施工所需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整机调试、随机配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相应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等。 

4列55T新能源电机车编组使用的项目为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SGTJ3204标段工程项目徐钢医院站~下淀站区间总长1090m,设一座联络通道及泵站、一座盾构工作井。根据现场施工需求,项目共需投入4列55T新能源电机车编组,单线各区间掘进长度1090m。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前2列55T新能源电机车编组于2022年02月22日前交货,剩余2列55T新能源电机车编组于2022年03月22日前交货。 

2.4交货地点: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SGTJ3204标段工程项目工地 

2.5付款方式: 

(1)预付款 

合同签订卖方开具银行基本户的预付款履约保函,15个日历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设备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 卖方合同设备出厂款: 

合同设备在卖方工厂完成工厂组装、验收合格后7个日历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该台合同设备总价的30%,作为合同设备出厂款,卖方在收到买方全额支付的预付款、出厂款后3个日历天内组织合同设备出厂,同时开具合同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 设备使用进度款: 

合同设备使用(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02合同段工程项目徐钢医院站~下淀站区间总长1090m)一个区间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并签署使用性验收证明之日起的7个日历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设备总价的30%作为设备使用进度款。 

设备完成掘进后,因卖方质量原因造成设备的锂电池及充电桩元器件、刹车制动元件、整车编组电器及气动元器件的损坏,卖方应当在设备使用完成后将立即恢复整机正常使用状态。 

(4)质保金: 

设备到场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24个月,经双方验收合格并签署质保期验收证明之日起的7个日历天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设备总价的10%质保金,即人民币万元(大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制造电机车编组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3.2 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资格要求3:投标人近3年(2018.11-2021.11)完成过类似项目,提供业绩清单和不少于3份销售合同,提供业绩清单和销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资格要求4: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自行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周内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并对提供的截图的真实性负责。 

3.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1-12-7 17:00至2021-12-14 17: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12-7 17:00至2021-12-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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