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normal >本招标项目中核环保产业 田湾 2022-2024年员工通勤班车服务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normal >HBCY-FW-GKZB-21-0053
2.2 招标项目名称
normal >中核环保产业 田湾 2022-2024年员工通勤班车服务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normal >为满足中核环保产业 田湾 相关工作需要,解决员工上下班通勤需求,需租赁通勤班车。
2.4 招标范围
normal >2022-2024年度员工通勤班车服务工作。包括员工上下班,生产及大修倒班、现场应急作业、团队活动、大型会务、应急工作、外出培训长途车以及疫情期间接送站等临时性服务。
2.5 项目实施地点
normal >江苏省连云港
2.6 服务期限
normal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7 质量标准
normal >详见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normal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
normal >3.2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未涉及重大诉讼或劳动纠纷。
normal >3.2.1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19-2021)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2)投标截止之日起上溯两年内投标人没有被国家、行业、中核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且同时没有处于被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经信用中国()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如果未能提供,以评标委员会当日查询情况为准)。(注:关于条款1)和2)的证明材料,请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做否决投标处理)
normal >3.3投标人应建立匹配甲方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配置相应岗位,确保与甲方工作接口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