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
一、招标条件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高铁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12#地块安装劳务分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高铁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12#地块安装劳务分包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高铁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12#地块安装劳务分包工程
2.1项目名称: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高铁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12#地块安装劳务分包工程
2.2项目类型:工程
2.3项目概况:地块面积约130亩(86667.1平方米),容积率2.0。总建筑面积约216667平方米(以最终规划部门审批图为准),地上建筑面积约17333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3333平方米,建设安置房约1084套。
2.4项目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2.5招标范围: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高铁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12#地块1#、2#、3#、5#、6#主楼及商业地库、人防、公共设施(暂估工程量(建筑面积)90112.65m2),施工图纸、建设单位文件、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签证及总承包人要求乙方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安装劳务工程,详见合同约定及附件。
2.6工期要求:4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高铁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12#地块安装劳务分包工程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劳务承包资质和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完成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能力;
3.3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为本项目配备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期间没有在质量、安全、农民工工资及弄虚作假等方面受到政府和有关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和通报记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12-06 16:00至 2021-12-13 16:00(北京时间)。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刘 工: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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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10-528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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