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 4201A220210827003P |
报建名称: | 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扩建(五期)工程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109071457500626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扩建(五期)工程供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谭嗣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路港工程咨询 |
招标人 |
工程 本次招标主要包含扩建工程2回10kV电源外线供电工程,包括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土建施工及与送电相关的手续。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87186.81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发改审批服务【2020】85号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9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评审制)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1-12-07 18:00 ~ 2021-12-12 18:00 |
投资总额(万元): | 87186.81 | 购领招标文件 二、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投标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三、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施工业绩、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承担过类似施工项目业绩和类似设计项目业绩(类似施工项目、类似设计项目定义见资格预审文件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 3.2.5项);2)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定义见资格预审文件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 3.2.5项)。申请人可提供一个或多个业绩以证明满足上述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联合体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四、投标申请人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都须满足要求)。 五、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未出现亏损,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 六、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者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之一,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3)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技术职称,且为申请单位员工;(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
备注: | 一、投标方式: 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武汉市 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 ”)(网址:http://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 ”—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 2、投标申请人自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武汉市 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 http:// )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3、投标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 ”,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市 ”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申请人可打印留存),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市 ”)将拒收。 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解密:在申请截止时间后,投标申请人根据招标人的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互联网在“武汉市 平台资格预审系统”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制,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采取评分排名的方式,从中择优选择和确定不少于12家(含)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