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太阳能路灯采购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93ZC2021A7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标准6.1.1技术分评分标准表格第三项第3 2、第4 3、招标文件第六章平分标准6.1.2商务分评分标准表格第3 4、第6 修改为:(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 5、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标准6.1.1技术分评分标准表格第三项第1 6、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标准6.1.1技术分评分标准表格第1项第2 修改为:投标人提供企业生产的产品主要部件(灯杆、太阳能电池板、锂电池、控制器)中每项的详细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的,每项加3分(以标的物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为计分依据) 7、招标文件第六章平分标准6.1.2商务分评分标准表格第2项第1 修改为: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9、投标供应商提供太阳能路灯管理大数据系统准入证明的得 2 分,须提供相应有效证明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未提供不得分。 10、投标供应商具有售后服务五星认证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原件彩色扫描上传)。修改为得3分。 11、原开标日期2021年12月13日9时00分,现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到2021年12月23日10时00分,解密时间延期到2021年12月23日10时20分.其余内容不变,请供应商重新下载制作投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8日
8、承诺五年质保期的得 1分。在5年基础上每增加一年质保期的加1分,满分4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修改为:承诺五年质保期的得 1分。在5年基础上每增加一年质保期的加2分,满分7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修改为:投标人提供近年1年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1分,提供2年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三、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