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截止目前邹城热力有限公司供热覆盖面积3000万平方米,实际供热面积达到2100万平方米,工业蒸汽100万吨/年。已建成高温热水主、支管网约270公里,最远供热距离达30余公里,换热站180座,已延伸覆盖邹城城区及周边乡镇、兖州区等部分片区。随着招标方供热业务的发展,以上数量会逐年递增,合同有效期内新增的管网、换热站、热用户等含在本项目服务范围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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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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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热力有限公司2022至2023年度供热运维服务项目(Ⅰ标段) |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邹城市东片区(第4、5、6管理所)所辖区域供热调度中心运行操作、监盘、记录及换热站监控等工作;负责所辖换热站设备及系统的维护、巡检及精益化管理工作;负责违规用热稽查,开展供热稽查、监督及重大稽查活动;负责接听客户来电,进行解答、受理、派单和反馈协调工作;负责信息化、文件资料管理、车辆驾驶等工作;负责完成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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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热力有限公司2022至2023年度供热运维服务项目(Ⅱ标段) |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邹城市西片区(第1、2、3管理所)所辖区域换热站设备及系统的操作、巡检、保养、记录及监控等工作;负责班组及现场设备、设施的精益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热用户的投诉处理及服务工作;负责热费收取、整理完善客户信息资料等服务工作;负责违规用热稽查,开展供热稽查、监督及重大稽查活动;负责完成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邹城热力有限公司2022至2023年度供热运维服务项目(Ⅰ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财务状况: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18年~2020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5.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2项供热运维服务业绩(实际供热服务面积不低于500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提供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如合同无供热面积体现的,应另外提供招标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邹城热力有限公司2022至2023年度供热运维服务项目(Ⅱ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财务状况: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18年~2020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5.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2项供热运维服务业绩(实际供热服务面积不低于500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提供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如合同无供热面积体现的,应另外提供招标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2-08 18:10到2021-12-14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2-08 18:10到2021-12-1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