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2007-32号(新城区7号)7-1地块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江苏省房地产投资 建设的徐州市2007-32号(新城区7号)7-1地块项目已由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徐云审批备〔2021〕56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监理投标。
2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 建筑容积率≤1.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待建总建筑面积约209478.03㎡(不含幼儿园面积),其中计容面积约148687.91㎡,不计容面积约60790.12㎡。主要建设住宅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市政设施。(最终面积以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监理费约418.96万元
3.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3.4要求工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总承包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在两个在建项目上从业(含本项目),省外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
注: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5.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注册专业、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5.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
11其他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12招标人
13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