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临河发电分公司 2 号汽轮机通流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临河发电分公司 2 号汽轮机通流改造工程采购。
工程进度:原则上按技术协议签订之后 10 个月(含设计、图纸交付、供货、施工、调试竣工)内 完成 ,且投标方供货时间不得影响招标方工程工期及进度节点 ,要求汽轮机通流改造项目施工总工期控 制在 60 天以内,招标方要求 2022 年 9 月 1 日开工(暂定),2022 年 10 月 30 日前必须完成竣工验收 , 投标方须提供工期承诺书。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地点 |
文件价格 (元) |
1 |
|
宁夏能源铝业 有限公司临河发电分公司2 号 汽轮机通流改造工程 |
本工程厂址位于宁夏 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 辖灵武市境内的临河 综合工业园区 |
2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宁 夏能源铝业有限 公司临河发电分 公司 2 号汽轮机 通流改造工程 |
1 、 投标单位必须是注册的独立法人,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 业执照,成立三年以上,按国家法律合法经营。 2 、 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 必 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1 , ISO14001 , ISO45001 系 列认证证书或等同的体系认证证书; 4 、 近 5 年内至少具有 2 项 300MW 等级及以上超临界空冷机组通流改造成功 运行的业绩 。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 (封面 、供货范围 、 设备参数、签字页等) 和用户证明的复印件, 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 绩要求。 5 、 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 解除的情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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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盖章版满足 2022 年 10 月 30 日前完成竣工验 收的工期承诺书。 7 、 在近三年内不存在较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 近一年内不存在负主责的 人身死亡安全生产事故。 8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3 时 59 分 (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