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购置空气净化器、录音笔项目-第一包:空气净化器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
编号:ZS-QCJC-H-2021-3019 二、项目概况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供货,鼓励提前供货。 交付 三、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采购方式 标包编号 第一包 空气净化器 22台 198000.00 竞争性磋商 ZS-QCJC-H-2021-3019/01 第二包 录音笔 137只 178100.00 竞争性磋商 ZS-QCJC-H-2021-3019/02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4)须具备完成相应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供货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5)未被信用中国网(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国 (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一)现场报名 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6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时,14:00-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 3、 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报名人须携带以下资料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的营业执照; (4)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不予接受。 注:供应商磋商时必须在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3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和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个人所得税除外,无纳税提供零申报证明)。 (二)网上报名 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6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时,14:00-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
3、递交资料:现场报名中所须携带资料原件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 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户名: 开户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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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