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石壁山风电场委托运营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连城石壁山风电场20台单机容量2.3MW两年期委托运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连城石壁山风电场2022-2023年度委托运营承包项目 |
连城石壁山风电场2022-2023年度的生产运行、维护及安全、生产、设备管理,以及上级管理和发包单位要求的其他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工作等。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城石壁山风电场委托运营承包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1项装机容量30MW及以上风电场运维服务满1年的业绩(服务范围应包含升压站、集电线路和箱变等),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属于承包运维的还应提供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2-14 11:24到2021-12-2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2-14 11:24到2021-12-2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