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门核电3、4号机组HDPE管道、管件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1SMHD012555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三门核电3、4号机组HDPE管道、管件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三门核电3、4号机组工程建设需要,需采购厂用水系统(SWS)HDPE管道、管件。
2.4 招标范围
三门核电3、4号机组HDPE管道(DN750\DN150 Plain ends, seamless. DR9, HDPE PE4710
)、管件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设备(包括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安装调试技术服务,设备和资料等相关包装、运输、保险等与合同执行的相关内容,具体以第五章“报价清单”及《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5 交货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健跳镇三门核电厂区
2.6 交货期
暂定2023年02月25日(3号机)和2023年10月23日(4号机)。
2.7 质量标准
符合采购技术文件中相关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交货及相关服务;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不得处于破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其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当出现以下1条或多条情况的应为不符合要求:
(1) 连续三年审计意见为“有保留意见”且无法合理解释
(2) 连续三年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
(3) 未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且无合理解释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1)三年内未曾发生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的承诺书或说明。
(2)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3)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所列数据为准)。
(4)投标期间未被列入当地工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
其他要求:
(1)同类产品未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2)同类产品未出现过批量退货或严重影响施工的情况,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3)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或同等认证证书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范围涵盖拟采购项目,且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仍在有效期内;且相关记录(如外审记录、管理评审记录、内审记录等)能够证明其体系有效运行。出现以下1条或多条情况的应为不符合要求:
未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范围未涵盖拟采购项目,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已不在有效期内;
对于承担核安全相关服务的潜在供方,未建立满足HAF003及相关导则要求的质量保证大纲;
尽管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了质量保证大纲,但缺少证明其体系有效运行的相关记录(如外审记录、管理评审记录、内审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