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型钴-60运输容器制造外委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1HDGC022581
2.2 招标项目名称
新型钴-60运输容器制造外委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项目为新型钴-60运输容器的研制,主要工作包括容器的设计、分析、制造、试验及取证。容器用于装载特殊形式及非特殊形式钴-60放射性物品,最大装载放射性活度为7.4×1015Bq(2×105Ci)。容器满足GB 11806对装运特殊形式及非特殊形式放射性物质的 B(U)型III级(黄)货包的要求,质保等级为QA1级。容器为立式铅屏蔽不锈钢结构,由包容部件(筒体、屏蔽塞)、吊篮和保护部件(防火盖、防火套和支座等)组成,主要结构材料为不锈钢(06Cr19Ni10)。本次外委的主要内容为该型容器制造及相关工作,详见FKY2109HZH001SSJS-B01-002《容器制造外委任务书》。
2.4 招标范围
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GY-20A型钴-60运输容器制造质保大纲》;
(2)编制《GY-20A型钴-60运输容器制造质量计划》;
(3)编制《GY-20A型钴-60运输容器制造进度计划》;
(4)负责GY-20A型钴-60运输容器原材料采购及检测;
(5)确保GY-20A型钴-60运输容器制造、检验及试验所必须的各项条件;
(6)完成GY-20A型钴-60运输容器制造(含备品备件及操作工具),包括中间及成品检验及试验,必要时研制辅助工装设备;
(7)提供加工制造工艺方案;
(8)向甲方提供设备制造进展月报;
(9)向甲方提交设备完工报告;
(10)必要时组织召开技术评审会或专家咨询会;
(11)为容器样机试验、科研评审、验收和设计批准证取证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参加相应的评审会,并对评审专家提出的相关问题予以答复等;
(12)取得制造许可证。
2.5 项目实施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首台样机先运至甲方指定的试验地点,试验后再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4台产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6 服务期限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7 质量标准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具备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及相关设备制造或供货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