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西市定新一期农业光伏电站光伏场区PC工程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河南中核五院研究设计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15Y00012588
2.2 招标项目名称
黔西市定新一期农业光伏电站光伏场区PC工程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黔西市定新一期农业光伏电站位于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定新彝族苗族乡境内。场区至黔西市县城直线距离20公里。场区总占地面积约为6025亩,海拔约1300m左右。本工程备案规模为200MW。直流侧铭牌功率266.7168MWp。本光伏项目区域内建设1座220KV升压站,考虑二期项目,按建设两台180MVA设计。最终送出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及其批复意见为准
2.4 招标范围
一、勘察部分
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220kV升压站、综合楼及配套设施等房建1:500地形测绘、地勘报告、测绘及勘测定界、勘察(含地形测量)。
二、施工部分
(1)光伏场区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施工和验收。主要包括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方案的实施。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光伏支架土建基础、光伏支架钢结构、逆变及升压系统土建工程、光伏组件安装、场区电缆敷设及安装、逆变系统、升压系统的、光伏场区通讯及监控系统的、光伏场区消防报警系统的、保安视频系统的、场区防雷接地的、进站道路的、场区道路的、给排水工程的、防洪工程、场区防护围、光伏场区照明的、水土保持及绿化的,光伏区电气一二次系统的施工和验收。
(2)光伏场区项目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场地内电力线路、通讯线路、坟墓等各种设施改迁并承担相关费用;场区道路等施工、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
(3)本项目设备材料采购、施工方案等方面均应符合防台风、防腐蚀、防盐雾的要求;施工方案和设备材料采购的技术协议中必须有防台风、防腐蚀、防盐雾的措施。
三、验收部分
中标人按招标人的要求组织光伏场区工程验收、对外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1)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林评、环保、水保、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电力质检、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各项专项报告编制、验收和竣工验收。
(2)项目并网送电前的电力质监注册备案、各阶段验收,工程质量安全咨询到工程投入商业运行为止的所有相关质监手续办理、专题报告编制和验收。
(3)项目并网送电前的网络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等级保护测评及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二次安防、一次调频系统等设备的采购。其余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5 建设/项目地点
贵州省黔西市定新彝族苗族乡
2.6 计划工期
2022年06 月30日前首个光伏发电单元并网发电,2022年10月31日前保证全容量并网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至今)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5)其他要求: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机电专业或电力专业)且拥有安全B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