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升物业管理 综合物业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1-12-1-089)
项目所在地区: 院项目总面积13843.84 m2的综合物业服务。公主坟大楼餐厅面积约942.79㎡、昌平 餐厅面积约2299 m2的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其中,总部基地管理处需外包人员43人,40号院管理处需外包人员44人,公主坟管理处需外包人员20人,昌平 需外包人员63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必须具有良好的服务信誉,近三年营业执照年审合格;
3.2.2 投标单位提供三年具有的物业项目管理经验和业绩;
3.2.3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