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周家镇
1. 招标条件
核桃峪煤矿矿用防爆柴油无轨胶轮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周家镇核桃峪煤矿
2.2 规模: 8.00Mt/a
2.3 项目概况:矿用防爆柴油无轨胶轮车采购。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核桃峪煤矿矿用防爆柴油无轨胶轮车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本次采购1台用于核桃峪煤矿井下大件设备及物料运输的防爆柴油无轨胶轮车。(要求可双向驾驶,国III及以上排放标准,功率不小于250kW(参考功率),行走方式轮式或履带式;结构形式为载重平板拖车与牵引车宜采用刚性快速连接方式)。具体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附表A1.供货范围”及技术文件部分内容。
2.6交货地点:核桃峪煤矿现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无轨胶轮车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厂商唯一授权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2016年 1 月 1 日至今)矿用柴油机无轨胶轮车供货业绩至少3项(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业绩均为有效业绩,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须包括首页、能反映无轨胶轮车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16日9:00起至2021年12月21日17:00止。
获取方式:www.dlztb.com
招标文件费:标书金额: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10日10时30分
5.2 5.2 递交方式:通过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月10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到开标时间后,在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