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信息技术
国产化OA系统建设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2-2-150)
项目所在地区:青岛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信息技术 国产化OA系统建设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随着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不断发展及国际形式的不断变化,各地政府纷纷响应国家号召,从技术体系引进、强化产业基础、加强保障能力、加快数字转型等方面着手,促进国产化产业在本地落地生根。国资委党委在今年召开会议并强调,着力推动中央企业聚焦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强化自主创新,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在促进创新发展中彰显使命担当。
OA国产化工作是集团公司年度工作会提出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集团公司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这是中央在新的发展阶段确立的立足全局、面向全球、聚焦关键、带动整体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为推进全系统国产化治理体系,贯彻集团公司数字国产化转型的方针政策,完成“自主可控”应用系统建设目标,同时为“十四五”时期集团公司的信息化技术应用创新工作打下良好的开端,集团公司拟在已有集团标准化OA的基础上,构建国产化OA系统,作为集团公司系统国产化的先驱试点项目。
本项目基于信息公司的自主安全基础设施的云数据中心,拟采用基于业界领先的云原生应用平台和业务协同发展,在微服务化基础上向“共享服务、敏捷前台”的模式演变,致力于敏捷交付与共享能力提升,实现“后台微服务、前台微应用”的协同发展,打造自主可控的国产化OA系统。在华能云数据中心IT基础设施支撑基础上,做到平台资源自动扩展与回收的动态管理,提高平台的运行能力、稳定性、安全性和共享交付能力,满足全集团的总体需求。
技术路线上符合国产化平台技术要求,具备组件化、微服务化能力,PC、移动多终端一体化,可逐步从服务器端到终端进行国产化替代。
国产化OA开发平台采购项目主要建设目标与范围:
1).国产化OA开发平台1套。
基于现有技术开发架构和协同办公业务发展,在组件化、服务化基础上向“共享服务、敏捷前台”的模式演变,实现“后台微服务、前台微应用”的协同发展,致力于敏捷交付与共享能力提升。国产化OA系统采用全国产化的软硬件环境建设,包括服务器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在用户终端同时支持国产化终端和非国产化终端混合使用。
2).全华能统一办公应用
完成集团公司及所属二级单位的标准化应用APP交付,功能上要求与原OA系统保持一致,架构上要求基于集团企业云数据中心,打造集中部署、分级应用的全集团统一办公应用,通过服务的模式,向各区域公司提供综合办公应用系统。技术上采用“平台+应用+多租户+多终端”的建设模式,在满足标准化应用的同时还可通过平台的多租户能力对各单位的个性化需求进行建设。
3).全华能统一应用接口网关交付
完成集团公司本部商密系统、数字档案馆、非结构化平台、无纸化会议系统、统一认证平台、CA证书、采购管理平台、门户系统、督察督办系统、法务系统、电子印章系统、内网邮件、IHN+移动平台等13套系统的接口网关交付。
4).其他要求。
开发平台的源代码及开发说明书交付,向信息公司提供不少200人天的专项技术服务,其中包含不少于50人天的开发平台培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 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提供3项大型国有企业或省部级以上政府机构办公协同类相关软件项目建设业绩,提供业绩影印件。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