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设备维修中心标识标牌及印刷品制作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设备维修中心标识标牌及印刷品制作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设备维修中心标识标牌及印刷品制作服务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该项目为神东设备维修中心标识标牌及印刷品制作服务项目,内容涵盖中心机关、三个维修厂及神华集团神府东胜煤炭有限公司矿井综合分公司(维修三厂矿用支护材料部)所需标识标牌及印刷品的设计、制作、安装服务等。
采购范围:主要涉及各类标识标牌(含大型异形排版)、印刷品、文化产品设计、制作及安装服务等,具体工作量见附件:《印刷品及标识标牌制作服务项目报价明细表》。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
质保期:标识标牌及印刷品制作竣工到货验收之日起1年。
付款方式:单批次5万元以下项目到货验收合格后付全款。单批次5万元以上项目(含5万元)到货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90%,在质保1年内无质量问题退还合同价款的10%。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图牌板及印刷品加工制作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发票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须自有彩色数码印刷机(或数码彩色多功能机或数码打印机)、黑白高速一体机(或数码多功能机或数码复印机)、喷绘机(包含户外写真喷绘机及满足喷绘制作的其他设备)、雕刻机、激光切割机(或激光巡边机或光纤切割机)、UV打印机(或平板UV打印机或平板UV机或平板打印机),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合同和出厂合格证。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不小于200平米的标识标牌加工制作厂房,须提供房产证扫描件或者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以投标人或其法人代表自有或者租赁均可,其他情形不予认可)。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17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2-24 16:30: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01-10 10:00:00(北京时间)